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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屋糾紛 消費爭議榜首,買房權益多明瞭 房仲爭議糾紛少


 


買房子是人生大事,在準備購屋前,一定要多方充實房產知識,並精算每月還款能力與自備款多寡,推算出可負擔的房屋總價、坪數與地段需求及其他購屋條件,多方比較,碰到較專業的問題,就請教具有專業知識的房仲經紀人或親友,切忌第一次看屋或參觀樣品屋就當場下訂。


尤其委託仲介公司時,除了要找口碑、服務皆好的公司外,最好貨比三家,多看多比較,就能避免買錯屋或屋價買太高的憾事,造成時間及金錢無謂的損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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購屋糾紛,永遠是買屋民眾最不願碰到的事,購屋糾紛一覽表


看不到實體建物 買預售屋糾紛狀況不少


以預售屋而言,信義代銷協理何胤諭指出,造成購屋糾紛的原因大多屬施工品質不良、廣告不符及延遲交屋等。其中糾紛最多的仍是房屋本身的品質問題,包括交屋後,買方才發現施工品質不良、建材不符,或施工方式與原先認定有落差,甚至坪數縮水的情況。


雖然目前各建商整體施工品質已大幅進步,但施工品質不良問題仍時有所聞。


此外,廣告不實也是問題多多,預售屋由於沒有實體建物可看,或是當地的捷運線尚未通車,儘管廣告上稱距捷運站只要短短十分鐘,或是標榜無敵海景等,消費者一定要實地進行了解,多方向鄰居打聽,是否真的離未來的捷運站不遠,或是週遭可能會有遮蔽景觀的大樓,以避免交屋後因廣告不實而懊悔不已。


產權、屋況充分掌握 可減少購屋爭議


而與仲介公司的爭議上,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強調,多半是買賣雙方在屋齡、斡旋金、產權、保固、屋況等方面有認知上的差距,或中古屋交屋後發現漏水房屋瑕疵


由於現在大型的仲介公司,都會先針對物件作屋況調查,並提供所謂的不動產說明書,舉凡產權、抵押、房屋瑕疵等問題,都會透過房地謄本的調查或向賣方查驗的程序,讓購屋人有較完整的了解,同時交易過程中也會提供成屋履約保證以保障產權及價金的風險,交屋後也會提供漏水保固服務,協助購屋族將糾紛比例降到最低。【網路地產王/洪倩宜/綜合】


預售屋糾紛比例高,民眾多看多打聽,勿衝動下訂


新北市購屋糾紛登上榜首 3家房仲糾紛最多


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公布2010年受理消費爭議案件共6454件,其中經消費者保護官協商的第2次消費爭議案件亦有1438件,爭議類型以購屋(預售屋)類為首,計有209件,多為品質爭議及定金、違約金之爭議,以往名列前矛的房屋仲介服務類的糾紛2010年則有117件,居消費爭議協商案件第5名。


根據新北市政府法制局公布資料,各類型被申訴案件較多的企業經營者,購屋類為:遠雄、甲士林及皇翔公司;房屋仲介服務類之業者以東森、21世紀及住商公司為主。


有鑑於消費爭議案件有大幅成長趨勢,消費者如購屋或購買商品給付定金時,消費者即應注意民法第249條之規定,若因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,而不能履行訂約,定金會有被沒收的危險,若業者反悔不履約即應加倍返還定金;另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規定,法拍屋並無瑕疵擔保請求權,消費者購買法拍屋應特別注意。


新北市法制局表示,若要利用春節假期看屋、買屋則要注意合理的審閱期,以「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」為例,至少應給予三天以上之審閱期,不要衝動下斡旋或決定簽約,法制局再次提醒消費者,無論戲商品或服務,於決定消費時皆應注意法令之相關規定並多蒐集相關資訊,始能確保消費安全。【MyGoNews廖賢龍/台北報導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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